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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不同时间点产生债权顺序?

2025-10-23江西宜春律师

如何确定不同时间点产生债权顺序?

对于不同时间点产生的债权,其顺序一般按照债权成立的时间来确定。即先发生的债权优先于后发生的债权得到清偿。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担保物权、法定优先权等),即使债权发生时间较晚也可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存在此类特殊情况。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难以确定先后顺序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工资债权在企业破产时处于什么位置?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工资债权通常被列为优先清偿的债务之一。这是因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因此在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了劳动者工资一定的优先权,以确保其基本生活保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确定不同时间点产生的债权顺序主要是依据债权成立的时间,并且需要注意是否存在法律规定下的特殊优先权情形。在具体案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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